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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的离婚冷静期是多久
2020-11-19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以免意气用事冲动离婚。那么,我国民法典规定的离婚冷静期是多久呢?下面就由离婚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民法典规定的离婚冷静期是多久

  离婚冷静期设置为30天。设立一定期限的冷静期有助于减少冲动型离婚,而对于理性离婚的夫妻双方来说,冷静期会使双方更有充裕的时间再次反思离婚决定的正确与否。具体设置为:“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的,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现行法律对离婚冷静期并未作出规定。关于离婚冷静期,它只是民法典草案上提出的,现在还未施行。

民法典规定的离婚冷静期是多久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法定的离婚条件有哪些

  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方式是起诉离婚

  (一)协议离婚

  1、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是自愿离婚。对于一方要求离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2、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对于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3、其他不予协议离婚的情况是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二)诉讼离婚

  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法院考虑判决离婚的重要因素,有下列情形属于夫妻感情破裂,并且经过法院调解不成的,准予离婚:

  1、对方与他人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

  2、对方有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

  3、对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而且屡教不改的;

  4、夫妻两人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一方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等情形。

  以上即是离婚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民法典规定的离婚冷静期是多久的相关内容,综上,离婚冷静期是从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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