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程序怎么办理
协议离婚对夫妻双方来说是一个自愿的离婚,如果两个人都自愿离婚的话,协议离婚是一个很不错的选择,不仅不会伤害夫妻双方的感情,还可以做协议。那么关于协议离婚程序怎么办理这个问题,您又了解多少呢?下面就由离婚法律网的小编来带您了解这个问题。
一、协议离婚程序怎么办理
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
1、大陆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程序怎么走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当时当场领取离婚证;
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一审一般3至6个月,二审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再次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法院如果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离婚。
三、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地点: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一般在民政局)离婚条件:双方自愿,如果有一方不愿意的,就不能离婚,需要到法院申诉。
1、离婚需要的证件包括:
2、双方身份证;
3、双方户口本;
4、双方结婚证;
5、双方一寸免冠彩照各二张;
6、双方自愿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以上均为原件提交给民政局工作人员审核,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民政局保留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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