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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2019-06-10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在对一纠纷进行起诉的时候,是需要准备一些材料的,并且满足起诉的条件,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下,就可以使纠纷进入诉讼程序,那么在起诉离婚时需要一些什么证件材料呢?接下来就跟随离婚法律网小编一同来了解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一、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起诉书以及以下相关的证据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

  (2)提供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证明。

  二、起诉离婚的管辖法院

  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满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上述地域管辖是离婚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特殊情况下,按照《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可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以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辖。

  三、起诉离婚判离的条件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

  判决离婚法定理由,也叫判决离婚法定原因或标准,是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根据。我国《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可见"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确定准离与不准离的原则界限。它有两层含义:一是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二是如果夫妻感情没有破裂或没有完全破裂,即使调解无效也不准离婚。

  以上就是离婚法律网小编整理的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手续有关知识,相信大家在阅读之后,一定会有自己的见解,解决离婚纠纷的方法虽然有很多种,但是进入诉讼程序的时候就需要办理有关的手续。如果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咨询离婚法律网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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