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手续的办理地址在哪
在进行离婚的时候,我们一定会经过一定程序的,但是根据离婚的方式不同,经过的程序以及办理的有关材料都会存在一定的差异,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办理有关手续的地方是在哪呢?接下来就跟随离婚法律网小编一同来了解离婚手续的办理地址在哪。
一、离婚手续的办理地址在哪
离婚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两种离婚途径对离婚的办理地点规定不同。
第一、通过协议离婚方式离婚的,即使男女双方身在异地他乡,也必须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双方均在外打工,不在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则双方均必须回到方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第二、诉讼离婚,是男女双方通过诉讼方法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途径。双方在异地办理离婚,如果满足在居住地居住满一年的条件,采用诉讼离婚方式不须回到原籍登记机关办理。
①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②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离婚手续的有关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十五条:"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准予离婚的条件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一方好逸恶劳、有吸毒、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一方有家庭暴力行为的。
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以上就是离婚法律网小编为整理的离婚手续的办理地址在哪有关知识,相信大家在阅读之后,一定会有自己的见解,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一般是在有关的行政部门,但是是诉讼离婚的话,一般是在法院。如果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咨询离婚法律网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