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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结婚,你符合结婚的条件吗?
2011-07-22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关于婚姻法律问题一直是网友关心的重点之一,中律网的相当一部分法律咨询都是关于婚姻法律的,那么解婚姻法,想结婚,首先你符合结婚的条件了吗?

  我国的《婚姻法》倡导婚姻自由,按理来说每个人都具有结婚的权利,其实不然,按照我国的法律规,至少以下几种人不具备结婚的条件:

  (一)已经与第三者有婚姻关系,而且这种婚姻关系没有中止的人。这种人结婚也就犯了通常所说的重婚罪。

  (二)低于结婚年龄以下者:男性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早于二十周岁。

  (三)患有不应结婚的生理缺陷。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

  (四)和自己有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亲人结婚,也是不允许的,也就是平时说的近亲结婚。这违反我国提倡的优生学原则。

  (五)对于丧失性行为能力的人倒不是说不能结婚,但必须事先要与对方讲明。如果隐瞒这一情况,与对方结婚,婚后因此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要求离婚,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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