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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在同一个家庭的异父异母兄妹可以结婚吗?
2016-12-30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法律上是禁止父母辈份的人同子女辈份的人结婚的养女间虽然没有自然血亲关系,排除了结婚对下一代子女的不良影他们在法律上仍属禁止结婚范围内的人。

  生活在同一个家庭的异父异母兄妹可以结婚吗?

  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这是因为血缘关系靠近的男女结婚,会把双方生理上的缺陷基因遗传给下一代,给新生儿的健康以至民族的兴旺带来不利的影响。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是全血缘旁系血亲、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是半血缘旁系血亲,法律规定禁止他(她)们相互结婚。异父异母兄妹的情况不同,兄妹问没有同一个血缘关系,他和她兄妹相称,是由于各自的父母亲而形成的。从血缘关系上讲,同无血缘关系的普通公民一样。因此,异父异母的兄弟姐妹结婚,法律上来作禁止性的规定。

  养兄妹姊弟可以结婚吗?

  养兄妹、养姊弟可不可以结婚,要看相互间有没有法律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举例来说,王忠的父亲同柳瑞芳的母亲王霞是亲兄妹,王霞同柳某结婚生女儿柳瑞芳。后来,王忠、柳瑞芳先后被李秀君夫妇收养,改姓李,叫李忠、李瑞芳,形成养兄妹关系。若从该兄妹原姓氏看,一个姓王,一个姓柳,可以结婚。若从两人的血亲关系看,李忠、李瑞芳是同出于祖父母的血缘亲属,即姑表兄妹,属于法律上禁止结婚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据此,这一对养兄妹如果要求结婚,在法律上是不准许的。换言之,如果在养兄妹养姊弟间不存在直系血亲关系,也不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也没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等情形,他(她)们结婚不会对下一代有不良影响,只要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就可以申请登记结婚。

  养女同养父间没有血缘关系,他们可以结婚吗?

  我国《婚姻法》第 22 条规定:“自成立之日起,养父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这就是说,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在法律地位上和效力上讲,是同女关系一样的。法律上是禁止父母辈份的人同子女辈份的人结婚的养女间虽然没有自然血亲关系,排除了结婚对下一代子女的不良影他们在法律上仍属禁止结婚范围内的人。所以,养女同养父间是不同样的道理,养子同养母间也是不准结婚的。另外,从我们中华民伦理道德观念来说,这样作不妥,也为民间习俗所不容。对当事人一直以父女相称的关系,母子相称的关系,骤然间变成夫妻关系,称呼,这在各自心灵中也是难以消除那已经建立的父女、母子感情份观念的。所以,尽管现实生活中有的收养关系当事人间萌发了结还是应当放弃这种愿望,另择配偶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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