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网-行业领先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离婚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徐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保定 长沙 长春 泉州 常州 惠州 贵阳 昆明 盐城 潍坊 金华 石家庄 济宁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呼和浩特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离婚法律网 > 结婚 > 结婚条件 > 正文
男女双方结婚要满足什么条件
2017-07-30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若男女要申请结婚的话,则此时需要双方同时符合我国《婚姻法》中规定的条件,那么才有可能顺利的领取到结婚证。那此时男女双方结婚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行呢?而具体说到结婚程序上,大家知道是怎样的吗?本文针对这两个问题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男女双方结婚要满足什么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二、结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1、结婚登记是建立婚姻关系的法定程序

  我国婚姻法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男女双方一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了结婚证,不论是否举行结婚仪式,也不论是否同居,都为合法的夫妻关系。

  2、结婚登记机关

  结婚登记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3、结婚登记的程序

  结婚登记的程序大致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步骤。

  (1)、申请

  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照片、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结婚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离过婚的申请再婚时,还应持离婚证件。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的当事人,还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2)、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和单位证明必须认真审查,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还可以作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以便查明当事人是否符合结婚的条件。

  (3)、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全面审查了解,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如果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因受单位或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机关经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也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家庭成员。

  男女双方结婚不仅仅是两个人的事情,同时还关系到了两个家庭,然而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时候,需要男女满足规定的条件,同时我国也对结婚登记的程序做出了要求,这方面的内容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