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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结婚需要什么证件
2016-09-04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少数民族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56个民族中的55个民族,与汉族人民共同享有着治理国家的权利,并且国家还设有五个民族自治区来让各民族人民更好的管理本民族事务。那么,少数民族结婚需要什么证件呢,是否和汉族人民一样,今天小编就带大家来了解这一问题。

  一、少数民族结婚需要什么证件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当事人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离婚者需提供: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丧偶者:需将户口婚姻状况栏更改为:丧偶。

  (四)一方户口是外地的需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出具无婚姻情况记录证明。

  少数民族与汉族人民结婚所需要的证件是相同的,无区别对待,但是国家也给予少数民族人民管理内部事务的自治权,相关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五十条规定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结合当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体情况,制定变通规定。自治州、自治县制定的变通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区制定的变通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二、结婚制度

  结婚,法律上称为婚姻成立。是指男女或者伴侣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夫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及其他责任。现今世界很多国家已经通过立法,明确了结婚的对象可以是异性,也可以是同性,包括美国、德国、荷兰等。在中国,结婚从法律上讲单指异性男女之间的结合。不过已有人大代表向立法机关建议,允许同性结为夫妻。尽管法律尚未认可,但现实中我国已有很多同性通过仪式或者同居的方式,形成了事实上的婚姻。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法律上对结婚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规定两性依法结合的法定条件及结合后男女双方的权利义务及由此而产生的其他责任及义务。

  婚姻关系的成立有三个基本的法律特征。

  1、结婚的主体是男女两性。不是由男女两性生理差别的结合,便不构成结婚。同性别的人之间不能结婚。

  2、结婚行为是法律行为。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规定的结婚登记程序。否则,婚姻关系不产生法律后果。即:不受法律保护的无效婚姻,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所规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否则不具有合法婚姻的效力。

  3、结婚行为的法律后果是,确立双方的夫妻关系。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责任、权利、义务。这种已确立的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任何单位、个人或夫妻双方都无权解除夫妻关系。

  4、结婚的必备条件:一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二是必须达到法定年龄,三是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5、结婚的禁止条件:一是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二是禁止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结婚。

  三、结婚登记

  1、保障社会主义婚姻制度的实行。国家通过结婚登记,国家通过结婚登记,可以对公民的婚姻的建立进行监督,有利于维护法律的严肃性,防止包办、买卖婚姻、早婚和重婚事件的发生,以国家的强制力确保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的巩固。

  2、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国家实行结婚登记制度,可给予争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时地法律援助,保护基于爱情而要求结合的男女的正当权利;还可以帮助指导婚姻当事人,避免因无知或受欺骗而陷于不幸的婚姻之中。

  3、及时防止和惩治违反婚姻法的行为。通过结婚登记,国家工作人员可以直接对婚姻当事人开展法制教育,及时发现违反婚姻法的行为,并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

  四、结婚程序

  从世界各国的法律规定来看,结婚的程序主要由登记制,仪式制,登记与仪式结合制。

  我国采取的是登记制。

  婚姻成立是一段美好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成立,无论是汉族人民还是少数民族人民都应该遵守婚姻法,履行夫妻间的义务,相亲相爱。关于少数民族结婚需要什么证件,小编也在文中做了解答,是与汉族人民结婚所需要的证件相同的,希望可以带给大家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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