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成立要件的分类是什么
2013-07-24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核心内容:婚姻成立要件哪些分类呢?婚姻成立要件分类有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必备要件和禁止要件、公益要件和私益要件。下面,离婚法律网小编给您具体介绍婚姻成立要件的分类,望对您有帮助。
第一、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第二、必备要件和禁止要件
必备要件亦称积极要件,当事人必须具备这些条件始得结婚,禁止条件亦称消极要件或婚姻障碍,当事人只有不具备这些情形始得结婚。
第三、公益要件和私益要件
传统的亲属法学将此作为婚姻的成立条件的分类之一。前者是与公共利益即社会的公序良俗相关的,后者是仅与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相关的,这种分类法是为我国婚姻家庭法学所不取的。我国婚姻家庭法中有关婚姻成立要件的规定,既是保护个人利益的,又是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