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网-行业领先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离婚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徐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保定 长沙 长春 泉州 常州 惠州 贵阳 昆明 盐城 潍坊 金华 石家庄 济宁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呼和浩特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离婚法律网 > 结婚 > 结婚条件 > 正文
军人可以与女留学生结婚吗
2011-09-24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2001年11月9日,总政治部发布的《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规定》是军人婚姻的特别规定,其中包括对选择恋爱对象的限制,从而运用行政手段,通过夯实婚姻基础来维护军婚稳定和国家军事利益。

  这包括:一是对军官和文职干部恋爱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其第二条规定:“现役军人应当慎重地选择恋爱对象,军官和文职干部确定恋爱关系后,应当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对其恋爱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因此,你应当按照这个规定履行报告和政治审查程序。二是对现役军人的配偶条件进行规范。其第三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应当是政治可靠、思想进步、品行端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公民结婚。”

  因此说,如果如果军人想要与外国留学生结婚,这个外国女孩子必须拥有中国国籍,且符合以上其他要求,然后方可结婚。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