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网-行业领先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离婚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徐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保定 长沙 长春 泉州 常州 惠州 贵阳 昆明 盐城 潍坊 金华 石家庄 济宁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呼和浩特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离婚法律网 > 结婚 > 婚姻法律知识问答 > 正文
什么是破坏军婚罪
2011-08-11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一)破坏军婚罪的概念与构成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同居的行为。其主要特征如下:

  1.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与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现役军人,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军官、警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不包括复员军人、退伍军人、转业军人、人民警察以及军队、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工作但没有军藉的工作人员。所谓“现役军人的配偶”,是指现役军人的妻子或丈夫,不包括仅与现役军人有婚约关系的未婚夫或未婚妻。所谓“结婚”,是指与现役军人的配偶登记结婚,或者形成事实婚姻。所谓“同居”,是指在一定时间内与现役军人的配偶姘居且共同生活在一起,它以两性关系为基础,同时还有经济上或其他的特殊关系。

  2.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现役军人与其他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的,也构成本罪。

  3.本罪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同居。由于某种原因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同居的,不构成本罪。

  (二)破坏军婚罪与重婚罪的区别

  刑法将破坏军婚的行为规定为独立的犯罪,主要在于对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进行特殊保护。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破坏军婚罪侵犯的是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重婚罪侵犯的是旁通人的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破坏军婚罪的行为包括与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的行为,重婚罪的行为是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破坏军婚罪中的现役军人的配偶一般不构成本罪,重婚罪中的对方即相婚者只要符合构成要件也构成重婚罪。

  (三)破坏军婚罪的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第259条规定,犯破坏军婚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