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虽未登记结婚但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亦构成重婚。重婚是被法律严格禁止的违法行为。《婚姻法》第3条第2款规定:禁止重婚。对于重婚的,不仅要确认重婚者的第二个“婚姻”无效,解除其重婚关系,还应追究重婚者的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由于重婚违反了我国一夫一妻最基本的婚姻家庭制度,严重违背了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影响家庭稳定和社会安定,冲击计划生育政策,滋生腐败,因此婚姻法明确规定重婚是无效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