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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关于婚姻自由是如何规定的?
2011-07-10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在我国,婚姻自由既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又是婚姻法的一项重要原则。《宪法》第49条规定:“禁止破坏婚姻自由”;我国的《婚姻法》经过历次修改,无不倡导婚姻自由这一基本原则。《婚姻法》第2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第3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自由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第4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可见,婚姻自由原则赋予婚姻当事人以充分的选择权和决定权,这种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人都不得侵犯这种权利,包括当事人的父母在内;否则就构成了违法,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赋予公民婚姻自由权的同时,也必须明确,婚姻自由和公民的其他权利一样,不是绝对而是相对的。婚姻自由权利的行使,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自觉接受法律和道德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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