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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彩礼要不要退回?
2011-06-28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问题:

  我朋友的哥哥于2006年10月结婚,2007年8月女方以南方对他不好感情不和为由提出离婚,2007法院以无证据,情况不属实,判决不准予离婚。从宣判至今,男女方均无往来,请问律师:
  1)如果事隔6个月后,女方不再起诉,且仍不到男方居住,那该怎么办呢?
  2)同时男方也想摆脱这段婚姻,但女方婚前向男方索要了共计3.5万元的彩礼,男方家住农村家庭非常困难(已经开具村级证明),这3.5万元多是向亲戚借来的,所以男方离婚想要回彩礼请问那该怎么办呢? 如果男方主动起诉是否不利呢?
  3)如果女方再次败诉,但是还是不给钱怎么办呢?
 

  律师解答:

  如果男方想解除婚姻关系,可以起诉离婚
  男方可以起诉要回彩礼
  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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