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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婚婚假是怎么规定的?
2017-02-24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在计划生育阶段,国家是鼓励晚婚晚育的,并出台了相关的政策对晚婚晚育的人员以及独生子女的父母进行奖励。但在2015年国家出台了相关的政策,取消了对于晚婚晚育及独生子女父母的一系列奖励。那在之前,晚婚婚假是怎么规定的?

  一、国家对于晚婚婚假的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根据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可享受晚婚假10-30天不等(含3天法定婚假),此假于2016年1月1日起取消。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的请假时间是连续不间断的假期,包含双休日的时间。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2015年12月21日,据人民日报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草案中明确全国统一实施全面两孩政策,草案中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也就是说,2016年1月1日起,晚婚晚育夫妻将不再有晚婚假、晚育假。

  二、晚婚假对计划生育的影响

  根据法律上女性23周岁、男性25周岁的晚婚年龄,已经与人们一般观念中的晚婚年龄不符。“随着高等教育的普及,在人们的观念里,23岁已经不算是晚婚的年龄,很多女性都会在25岁以后结婚。

  在分析女性晚婚率上升的主要原因时,人口计生委认为,相当多的育龄人群在婚育观念上发生了较大转变,早婚、早育、早得子的陈旧观念已基本被晚婚、晚育和计划生育的新型生育文化观念所替代;而高等教育的普及和结婚时不小的经济费用以及择偶面的扩大和择偶时间的延长都影响了女性的初婚年龄。

  晚婚使女性获得了更多的学习时间,并且在工作事业上得到更好发展,能使个人家庭物质基础更加充实,也使女性真正趋于成熟,使家庭基础更牢固。而伴随晚婚而来的晚育能延长人口生育周期,对中国人口计划生育国策的执行和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也是有利的。

  从以上内容我们可以得知,国家从2016年开始不再对晚婚晚育人员和独生子女的父母发放奖励,也就是说,在法定结婚年龄结婚的夫妻,无论是否晚婚,都只能享受三天的婚假,不再享受晚婚婚假奖励,这也比原先的晚婚假10-30天少了许多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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