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网-行业领先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离婚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徐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保定 长沙 长春 泉州 常州 惠州 贵阳 昆明 盐城 潍坊 金华 石家庄 济宁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呼和浩特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离婚法律网 > 结婚 > 婚姻法律知识问答 > 正文
申请撤销婚姻需要多久能结案?
2016-12-01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当事人因为受胁迫而结婚的,在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时,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而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三个月之内就能审结,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一般在六个月之内审结,如果碰到特殊情况的话可以延长六个月。

  也就是说,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一般在六个月之内都能结案,碰到特殊情况的时候可能需要一年的时间才能结案,但是最长不会超过一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审理婚姻当事人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案件,应当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