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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骗与有精神病的丈夫结婚能否要求赔偿?
2016-12-01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被骗与有精神病的丈夫结婚,离婚时不能要求赔偿。根据法律规定,只要在下列情形下,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对于丈夫隐瞒自己有精神病之事,如果该精神病符合“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而且能证明在结婚前就患有了,并且婚后没有治愈,妻子可以申请婚姻无效。

  相关法律可参考:

  《婚姻法》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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