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网-行业领先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离婚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徐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保定 长沙 长春 泉州 常州 惠州 贵阳 昆明 盐城 潍坊 金华 石家庄 济宁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呼和浩特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离婚法律网 > 结婚 > 婚姻法律知识问答 > 正文
近亲结婚了怎么处理
2016-08-03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有的家庭觉得子女之间如果能够亲上加亲会拉近两家的关系,因此社会中出现了近亲结婚的情况。相信大家都知道,我国法律是禁止一定范围内的近亲结婚的。那么近亲结婚了怎么处理呢?

  一、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所谓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以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行为。《婚姻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禁止重婚。对于重婚,不仅要确认重婚者的第二个“婚姻”无效,解除其重婚关系,还应当依法追究重婚者的刑事责任,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违反了我国一夫一妻的婚姻家庭制度,严重违背了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影响了家庭稳定和社会安定,冲击计划生育政策,导致腐败,败坏党风,因此《婚姻法》明确规定重婚(即指重婚者的第二个婚姻)是无效婚姻。

  (2)近亲结婚。男女近亲结婚,很容易把双方精神上和肉体上的缺陷遗传给下一代,有损于下一代的健康,不仅不利于下一代在社会中生活,也给国家、民族的兴旺和社会的发展带来不利的后果。

  (3)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导致婚姻无效的当事人所患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应当是当事人结婚前患有的,而不是结婚后患上的。如果婚姻当事人是在婚后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或者在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在有关部门要确定其无效时,当事人的疾病已经治愈的,则不能确定其婚姻为无效婚姻。

  (4)未达到法定婚龄。男女当事人在有关部门确认其婚姻是否有效时仍未达到的,属于无效婚姻。如果男女双方在结婚时的实际年龄低于法定结婚年龄一二岁,等一二年后,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确认婚姻无效,或有关部门要确认其婚姻无效时,男女双方当事人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不能确认其婚姻为无效婚姻。

  二、近亲结婚了怎么处理

  无效婚姻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双方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应当视为共同共有,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抚养问题,适用婚姻法有关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义务的规定。这里所称的自始无效,是指无效或可撤销婚姻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