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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女子丈夫离世被要求嫁大哥
2016-07-07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怀孕女子丈夫离世之后婆家为了保孩子要求改嫁大哥,这么荒唐的事件当事人怎么维权?接下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怀孕女子丈夫离世被要求嫁大哥,干涉婚姻自由怎么处罚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事件经过】

  你好!看你写了很多情感故事和处方,惟独没有一个与我“同病相怜”,想借鉴都很找不到,所以只好亲自求你。我怀上了我先夫的遗腹子,现已3个多月,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先夫老家在柳城县,我住柳州市,我们恋爱一年多,结婚将近一年。两个月前,他醉后开着摩托车回家时与一辆大卡车相撞,他当场走了,才27岁,我25岁。

  伤心总是难免的,当时我已有了身孕,那一场打击完全把我打懵了,我浑浑噩噩过了一段时间,在父母和朋友的帮助下,我才慢慢恢复元气。那时腹中胎儿才一个多月,我也没有太大反应,好像忽略了它的存在。

  他走后,我几乎不能工作,只好辞职呆在家里。

  等我清醒过来时,才把自己的事情告诉两边亲人,他父母马上把我接到家中,希望我能把孩子生下来,留下他的血脉。甚至还想出一个荒唐的点子,让我续嫁给先夫的哥哥。

  他哥30岁,未婚,可能因为个头不高,再加上家里条件一般,一直没有找到对象。

  当时我傻眼了,这怎么可能!我果断拒绝了,他父母经常在我面前唉声叹气,特别是他的母亲,一直哀求我:你不嫁也行,但求求你生下这个孩子。你可以不带,一切由我们负责。如果你愿意嫁给他哥,你就是我们家的皇后……

  他哥似乎也有同样的想法。

  我在他家呆得实在别扭,于是三天两头往娘家跑。他哥有时会送鸡送蛋过来,让我多补身子。

  我呢,也有难言之隐,认识先夫后,我已经堕胎3次了。最后一次医生曾经婉言劝我留下,告诉我如果再打掉,可能很难再怀上。因为未婚,我还是选择做掉了。当时心里有些恐慌,担心日后真的不能有孩子。

  没想到这孩子来了,可惜来得很不是时候,如果生下来,没有父亲的孩子实在太可怜了!但如果这一回再打掉,我估计真的要成为“绝代佳人”了。

  一直十分纠结,朋友分为两派,一派认为,应该生下来,算是对先夫爱的回报,再说如果真的堕胎,以后没了生育,那这一生就悲剧了;另一派觉得,生下孩子,以后我想找下家,难度很大;如果一个人带大孩子,生活将十分艰难……至于我父母,他们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他们还是让我拿主意。

  这样纠结来去,不知不觉过了两个月。是的,我爱先夫,也爱孩子,但面对现实,我真的有点无能为力。我不可能嫁给他哥,也不可能跟他们家人生活在一起,我也很难一辈子回娘家生活。

  我要靠自己生活,可我一个弱女子怎么挑得起这生活的重担?我只有大专文凭,又如何去混社会?将来我是否还要组建新的家庭?别人会不会因为孩子而拒绝我?太多的压力,让我变得无力。

  因为拿不定主意,胎儿一日比一日大,我一日比一日忧愁,他父母对我好,当然我知道那种好更多是为了孩子;他哥也对我好,但我不能接受,我一直避免与他单独接触。这样不伦不类的感情,我打死也接受不了!

  3个月的胎儿,是什么样子?ta知不知道我现在的痛苦?ta的存在是如此的尴尬和难受。

  朋友们都为我焦急,如果我再不做出决定,就没有机会做决定了。夜深人静时,我有时看着先夫的照片,问他:我该怎么办?

  我该怎么办?没有谁能够给我准确的答案。走投无路,只好向你求助,洪砖,你有什么好办法吗?

  你好!头一回接过这样的烫手山芋,本砖完全傻掉了,对着电脑发呆两个多小时,脑子还是一片空白,这个“处方”实在太难开了!

  今天的“药方”必须要有“引子”,也就是本砖经常说的“过门”。

  生活是什么?这个没有精确答案,个人觉得:生活就像那首“忐忑”,没有歌词,却惊心动魄。所谓惊心动魄,就是乍听起来,会让人鸡皮疙瘩掉满一地,再听,又好像激情澎湃。

  人生又是什么?跟生活相比,这个问题更大更深更宽。从佛的角度来概述,只有七个词七种苦:生、老、病、死、怨憎悔、爱别离、求不得。本砖觉得人生中最大的苦莫过“爱别离”。与自己最爱的分离,一定是心中的最痛。人生从“生”到“死”,距离有多远?呼吸之间!

  “生”又是万苦之根,“死”是万苦之终,而“爱别离”处于生离死别之间。

  终于绕到了主题,你与先夫“爱别离”,留下“遗腹子”。生活成为一种痛苦的煎熬,你的耳朵充满了两种声音:生下来!不要生下来!

  我不完全同意“旁观者清,当局者迷”,有些事情刚好反过来,只有当局者清,旁观者迷。很多事情,往往说得容易,实施起来太难。旁观者永远不会真正懂得当事人翻天覆地的变化和种种痛苦,所以大家评判别人时,总是风轻云淡。

  比如你家公家婆,他们求你生下孩子,只想留下儿子的血脉,甚至让你嫁给你先夫的哥哥,这这这……本砖忍不住要翻白眼了。

  生孩子还可以理解,再嫁还是儿媳,这个就显得太自私了!

  在一分仁爱之下隐藏着九分自私;一只眼睛里闪烁着爱的光芒,而另一只眼睛却燃烧着自私的欲火……不少智者认为,大凡是人,就免不了自私,否则就不是人了。

  你呢?

  生孩子应该是自己想生,而不是别人逼迫你生。你来求药,说明你并不想,但内心挺挣扎,如果打掉,你觉得对不起先夫,另外担心将来沦为“绝代佳人”。

  说不生嘛,看上去有些无情;说生呢?你未来的日子又将如何处置?

  问问自己:你有足够的爱滋润ta的成长么?你有足够的能力保护ta么?你有足够的经济支撑孩子的后续生活么?假如上述全部ok,那么,请让生命绽放。

  如果,你连自己的命运都不能掌握,那这辈子你只能跪着活了。

  你还太年轻,未来有很多变数,再恋爱,再婚,这些都有可能。孩子,对一个女人来说的确很重要,ta带给你多少快乐,你就必须付出多少辛劳。另外必须有个前提,你能支付得起。

  没有父亲的孩子,生下来就比其他人少了一半的爱,单亲妈妈的压力多出n倍。

  说到底,你的人生谁能为你操盘呢?当然只有你自己!

  提醒一点,如果你经过种种努力,不过只为了使周遭的人都对自己满意,或者为了博得他人的赞许与微笑,那么你战战兢兢地将自己套入所有的模式和桎梏,直到走到中途,才会忽然发现,你只剩下一副模糊的面目和一条不能回头的路。

  【法律解读】

  干涉婚姻自由怎么处罚

  1、禁止包办、买卖等于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包办婚姻主要是父母等无视当事人的意志,强迫其结婚离婚的行为。

  买卖婚姻是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强迫他人结婚的一种包办婚姻的行为。近年来,由于经济利益的刺激和落后的思想观念,在一些农村地区甚至一些经济较为发达的地方,买卖婚姻日益增多,拐卖妇女的现象也日益严重。

  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其表现形式也很多,例如:父母干涉子女婚姻、子女干涉丧偶或离异的父母再婚、干涉离婚自由、干涉复婚自由、干涉男到女家落户,等等。

  对以上行为《婚姻法》第3条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2、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3、严重干涉婚姻自由的,将受到刑法制裁

  我国《刑法》第257条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240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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