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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2016-06-13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复婚是离婚男女自愿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此时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存在特别之处,是原先就已经办理过结婚登记的的一对男女。那么复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复婚登记程序是什么,下面为您解答。

  一、复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复婚程序复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如果男女双方离婚后又自愿要求恢复夫妻关系的,说明双方的感情并未完全破裂,或造成离婚的原因已被消除。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允许双方重新确立婚姻关系。但是,婚姻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它的产生与消除都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复婚同结婚所要履行的手续一样,都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缴回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恢复其合法的夫妻关系。离婚当事人双方不经复婚登记,私下同居,不能取得合法的夫妻身份,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婚姻法》第28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婚姻法登记办法》第八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一起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还必须出具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即发给《结婚证》,收回《离婚证》或离婚法律文书。

  二、复婚登记程序是什么

  当事人复婚,男女双方应持以下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三)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持离婚证件;

  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应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

  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恢复夫妻关系。

  关于复婚法律依据的内容,就为大家整理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有些人因为一时冲动会选择离婚,但夫妻间的情感并没有真正破裂,这样的离婚经过一段时间的“冷却”后,往往容易重新走到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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