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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广州地区婚假规定
2015-01-05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核心内容:广州地区婚假规定是如何的?广州婚假有多少天?广州晚婚假有多少天?下文,离婚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根据1:《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

  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根据2:《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第四章 优待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二十五条 初婚夫妻达到晚婚年龄的,享受晚婚假,增加婚假10日。再婚夫妻初婚一方达到晚婚年龄的,享受晚婚假。

  已婚妇女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1胎子女的,享受晚育假,增加产假15日。

  综上所述:

  一般情况: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晚婚情况: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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