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州市婚假有多少天
2013-10-16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核心内容:婚假,是指劳动者本人结婚依法享受的假期。那么广州的法定婚假有多少天呢?下文离婚法律网小编已经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广州市法定婚假有多少天?
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第三十六条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城镇其他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可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表扬和奖励
相关内容: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002年7月25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订)
晚婚10天,晚育15天。
国家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第六十二条还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此做了进一步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的根据各省计生条例不同规定,有的可以再增加15天,长的可增加两个月.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五章优待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三十五条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城镇其他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可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表扬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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