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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婚“挣”了3万 如今离婚夫妻庭上争夺礼金
2011-09-25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认识两月闪电结婚,半年就闹离婚 女方称礼金是婚前财产被法庭驳回

重庆时报讯(记者 胡晓)相识两个多月即闪电结婚,婚后男方索要结婚礼金未果,竟动手将丈母娘打伤。近日,两人闹上渝中区法院,又因礼金的归属展开争执,最终达成协议分了这3.3万元礼金,随后“各奔前程”。

夫存异性照片 妻闹离婚

2005年10月底,公司女职员周娜与媒体从业人员罗明军相恋。两人认识两个多月后于2006年1月底闪婚。

婚后,周、罗二人的矛盾逐渐显现:周娜的工资比较高,于是时常差遣丈夫做家务活。若罗发牢骚,她便以收入高来堵他的嘴,并不时提起罗婚前说买房、出5万元办婚礼等承诺都没有兑现,夫妇俩渐渐地都厌烦这样争吵的生活。今年7月,周娜出差回家后发现罗明军存有10多张陌生女人的照片,两人大吵一架,协商10月份办理离婚手续

索要礼金不成打伤岳母

之后罗向周娜提出,结婚时曾收到礼金3.3万元,由女方保管,应该拿出来分了,但周娜没有答应。

2006年9月,罗明军来到周娜的娘家向丈母娘索要礼钱。“连承诺办婚礼的钱也没全出,还好意思来要礼金!”周母的一番话“刺”得罗明军大怒,随即动手将丈母娘打伤住院。

这样一来,夫妇俩的感情彻底破裂,周娜随即起诉要求离婚。

女方称礼金是婚前所存

罗明军当庭表示,3.3万礼金自己必须分一半。但周娜称,这笔钱是她婚前积蓄,至于结婚礼金早在办婚礼后用掉了。

经法庭证实,周娜的账户里确于去年5月存入3.3万元,10月份被取出。法官认为,这笔钱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经协商,周娜分得其中1.8万,罗明军分得1.5万,并当庭离婚。(文中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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