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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种情况下不能结婚?
2011-09-21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条、第五条和第六条的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完全自愿,不允许一方对另一方强迫,也不允许第三者干涉。如有一方不是自愿,就不能结婚,婚姻登记机关不予进行。  

    同时,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都必须达到法定婚龄:男方必须达到二十二周岁,女方必须达到二十周岁。否则也不能结婚。  

    以下两种情况下禁止结婚:

    一、结婚双方是直系血亲或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结婚的一方或双方患麻风病且在进行结婚登记时尚未治愈;一方或双方在登记时患有其它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当要求结婚的一方或双方存在上述情况时,婚姻登记机关不予进行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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