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网-行业领先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离婚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徐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保定 长沙 长春 泉州 常州 惠州 贵阳 昆明 盐城 潍坊 金华 石家庄 济宁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呼和浩特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离婚法律网 > 结婚 > 婚姻法律知识问答 > 正文
婚前检查项目和收费标准
2011-08-28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为加强我市婚前常规医学检查收费的管理,增加收费透明度,规范收费行为,我市物价局于4月22日发出通知,统一全市婚前常规医学检查项目和收费标准,规定检查项目男女各十项,分别为:体格检查,血常规、尿常规、梅毒筛查、乙肝表面抗原、转氨酶、G6PD缺乏症筛查、淋病筛查(男)、阴道分泌物涂片(女)、胸部透视、一次性材料费等,并规定最高收费标准:男性98.5元,女性100.5元,每对检查费不超过199元。
  
  通知同时要求各婚检单位实行收费公开制度:在收费点明显位置按规定的规格、格式设置收费公布栏,公开婚检的有关项目和标准,并经物价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收费。
  
  另外,在常规检查中若发现异常,需进一步检查或治疗的,按当地医疗收费标准另行计费。
  
  据了解,我市每年进行婚姻登记的大约有4000对,以往我市婚前常规医检项目和标准不统一,全市6个婚检点检查的项目少的有11项,多的达17项,收费在204元至252元之间。有关这方面的投诉一直较多。
  
  注:本文内婚检价格为参考价格,以实际收费标准为准。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