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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法定结婚年龄无需开
2016-04-08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印女士想给上大学的儿子小施贷款买房,银行要求开具单身证明,24日他们跑了整整一天也没开出来,最后发现根本不用开。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我们要开个单身证明,办房贷用的”。8月24日早晨9点30分,印女士和儿子到了中山南街安和市民服务站的办公室。“这个证明我们这已经好久不开了”。市民服务站主任王彦梅称:“现在这个证明只能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开。”

  随后,他们又到了位于穆斯林商贸城的兴庆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看了小施的户口簿之后说:“不到法定结婚年龄,只能是单身,户口簿就已经证明,不用开。”原来小施是1993年9月19日出生,现在还不满22周岁,不到法定结婚年龄。兴庆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任李某说:“单身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是针对符合结婚条件的人开具的,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办法》(五)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未达到法定婚龄或者婚姻状况为有配偶,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不予受理。”

  同时,李某介绍:“因为无婚姻证明多涉及购房等事项,根据惯例需要本人或者户口簿上有亲属关系的人才可以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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