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多久可以去办理结婚登记
结婚离婚对我们而言都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不到万不得已谁也不会选择离婚的。之所以走到这一步,相比是很多人的无奈之举。有些人在离婚后可能就很快遇到自己的真爱,就想去办理结婚证件。那么,离婚后多久可以去办理结婚登记呢?下面就由离婚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离婚后多久可以去办理结婚登记
理论上只要离婚证到手,马上就可以办理结婚证。因为结婚证办理没有对再婚时间进行限制。
满足以下条件的男女双方就可以去结婚,办理登记手续: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3、没有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4、符合条件的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满足以上条件,双方就可以一起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去的时候带上以下材料: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自己没有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二婚如何办理结婚证
二婚领取结婚证的程序其实与第一次结婚领取结婚证的程序是一样的。
1、申请。中国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母婴保健法》第12条、第13条的规定,在实行婚前医学检查的地区,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在办理结婚登记前,应当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医学检查。经婚前医学检查,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向接受婚前医学检查的当事人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查验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者母婴保健法第11条规定的医学鉴定证明。而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却删除了原《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中有关婚前健康检查证明的规定,在申请时,不再要求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2、审查。
《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 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 非双方自愿的;
(三) 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 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三、办理结婚证所需证件有哪些
1、户口本
户口本是登记结婚必须要带上的证件。有相关规定标明,中国的居民如果想要登记结婚,情侣双方都必须携带自己的户口本到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民政局进行登记申请。只有带上了自己的户口本,才能顺利登记,并且更改户口本上的身份。
2、身份证
办理大多证件都需要本人的身份证,登记结婚也不例外。身份证是个人身份的代表,领结婚证是非常重要的事情。为了确保数据的精准性,登记领取结婚证是必须要带上个人身份证的。如果登记的日子里身份证遗失了,临时身份证也是可以用的。
3、两个人的合照
这个合照是要贴在结婚证上的,要求是大两寸的两人证件照合照,不可以是婚纱照、艺术照、合成照等,最好是近三个月内拍摄的合照,可以在民政局拍摄,也可以提前在其他摄影机构拍摄结婚登记照。
以上就是离婚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离婚后多久可以去办理结婚登记的相关内容,通过文章介绍我们可以知道结婚证的办理没有对再婚时间进行限制。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