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婚登记手续是怎样的
我国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结婚是需要办理结婚登记的,登记后可以领取结婚证,有的夫妻离婚并不是很理性的,如果在离婚之后,双方感情又和好了,是需要去办理复婚登记的,那么,复婚登记手续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离婚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复婚登记手续是怎样的
(一)申请。
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二)填写声明书。
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三)签名。
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四)审核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审理复婚登记手续后,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五)复婚登记证。
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二、复婚男女双方应持以下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三)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持离婚证件;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应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恢复夫妻关系。
三、二婚不拿离婚证可以吗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果想成为合法的夫妻就需要办理结婚登记,如果二婚不拿结婚证的,就不是夫妻关系,而是形成同居关系。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八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九条 【互为家庭成员】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以上就是离婚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复婚登记手续是怎样的相关内容,综上,在办理复婚登记业务的时候和第1次办理结婚登记没有什么不同,只是提供材料中多了一个离婚证而已,在办理复婚登记之后,双方当事人就是属于夫妻关系。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