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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复婚登记的条件有哪些?
2017-02-07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复婚其实就是在同一对男女之间再次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此说到申请复婚登记的条件其实也就是办理结婚登记的条件,要是不满足规定条件,那么肯定也是不能复婚的。下面小编就来告诉大家申请复婚登记的条件有哪些。

  一、申请复婚登记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双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离婚后未再婚;

  (二)曾有夫妻关系并已按法定程序离婚;

  (三)自愿恢复夫妻关系。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复婚登记设置任何形式的附加条件。

  二、申请复婚登记的程序

  (一)申请

  当事人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复婚登记。申请时,递交单人1.5—2.0寸免冠黑白照片各3张,并持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证明,户口证明包括当事人姓名、性别、出生时间、住址、身份证号码等内容;

  3、所在单位或村民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如不在本人户口所在地申请复婚登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须加盖乡、镇人民政府或城市街道办事处的印章;

  4、离婚证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或人民法院的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其中一审判决书还须附人民法院出具的生效证明。

  (二)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持有的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应当认真审查,如有疑问,应予核实。对符合本细则规定的复婚条件的,应当即时办理复婚登记;当事人因受单位、部门或他人干涉取不到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主动了解有关情况并注明于申请书内,对经查明符合本细则规定的复婚条件的,应当直接为当事人办理复婚登记。

  (三)发证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为当事人办理复婚登记后,应当发给结婚证,在结婚登记申请书上注明复婚字样,并收回离婚证件。当事人自取得结婚证起恢复夫妻关系。当事人不不曾是夫妻关系或者未解除婚姻关系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办理复婚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办理复婚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并记入复婚登记申请书内。

  说到申请复婚的条件,其实就与结婚登记的条件是差不多的,而在具体办理复婚手续的时候,也是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材料的,这其中就包括了之前的离婚证。至于在复婚之前,还是否要进行婚检,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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