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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民政局结婚登记需要带什么证件
2016-10-31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在我国不仅仅是本国居民可以办理结婚登记,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都是可以在我国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的。那么你知道去民政局结婚登记需要带什么证件吗?

  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1)户口证明;(2)居民身份证;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离婚的当事人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国侨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1)、中国公民须持有:

  1)本人户籍证明;

  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λ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人须持有: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

  3)、外国侨民须持有:

  1)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3)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λ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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