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结婚登记会遇到哪些问题
2011-09-27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新补办规定带来的问题,在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共同生活的男女所组成的家庭中,许多都是男方在外劳动赚钱,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而女方在家操持家务带小孩,没有经济收入。如这类情况下的男女双方感情破裂,没补办结婚登记的话,女方的权利是无法保障的。
新的《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该条规定在明确了结婚必须登记的大前提下,针对我国存在着大量未经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现实国情,采取了变通的做法,增加了“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的规定。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考虑到目前我国婚姻登记制度还存在问题,尤其是在交通不发达的边远地区,老百姓进行结婚登记还很不方便,还有一些地方还存在着借为婚姻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之机,搭车收费等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