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网-行业领先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离婚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徐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保定 长沙 长春 泉州 常州 惠州 贵阳 昆明 盐城 潍坊 金华 石家庄 济宁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呼和浩特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离婚法律网 > 结婚 > 结婚登记 > 正文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受理结婚登记的几种情形?
2011-09-27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受理的几种情形?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的;

 (二)非自愿的;

 (三)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的。

  推荐阅读:

  未婚先孕办理结婚登记会被罚款吗

  结婚登记错误导致婚姻无效怎么办

  异地结婚登记程序及注意事项

  离婚当事人申请再婚登记的规定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