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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户口办理结婚登记的法律流程
2011-09-26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我是大连市西岗区户口(非集体户),老公是开发区集体户口,请问 我们应该到哪个区办理手续?

  如果是任一方都可以,那么是不是需要其他一方提供书面的未婚证明? 我们在开发区买了房子,(房产证还没办下来)能否将我们的户口归在一起,也就是说把我的户口迁到管辖新房的社区(派出所),把他的集体户口转成个人户口,同时迁到管辖新房的社区(派出所)?需要哪些手续?怎样办理?

  律师解答:

  1.任一方都可以,大多地方需要书面的未婚证明,具体证明如下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2。有房子就能迁入,房产证没有找物业开个证明也行。你们要迁在一起,最好等办下来以后再办。具体操作各地方派出所有些差别。

  主要流程应该是 :先持房产证和住房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微机门牌编号手续,然后持迁出地户口簿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再持迁移证号码(就是一张证明),迁入地房产证或住房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立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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