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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继承的概念汇总
2011-08-01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继承又称再继承、连续继承、第二次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其应继承的遗产转由他的合法继承人来继承的制度。

(巫昌祯主编:《婚姻与继承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321页。)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不久也相继去世,尚未实际分得遗产或接受遗产,其应继承份额转归给自己的继承人继承的一种制度。

(刘春茂主编:《中国民法学?财产继承》,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319页。)

转继承,又称转归继承、连续继承、再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时,继承人有权实际接受的遗产归由其法定继承人承受的一项法律制度。

(郭明瑞、房绍坤著:《继承法》,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130页。)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所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继承人承受的一项制度。

(刘素萍主编:《继承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230页。)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所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由其继承人承受的一种连续继承形式。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组编:《婚姻家庭继承法》(第二版),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29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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