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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继承、代位继承区别
2011-08-01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代位继承,指的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在继承开始时,由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代继承人之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继承制度。该晚辈直系血亲就是代位继承人。这里虽然有很多个继承,有点绕口,实际上很简单,就是说孙子女辈代替父母辈继承祖辈的遗产。为什么呢?因为父母辈在祖辈之前就死亡了。除了代位继承的情形外,孙子女除有遗嘱外,是不能继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遗产的。不是法定继承人。并且要注意的是,代位继承只能发生在法定继承之中。
    转继承就更简单了,指的是继承人已经继承了被继承人的财产,但在财产实际分割之前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的继承人得继承该财产的制度。继承人的继承人就是转继承人。这里要注意的是,继承人的财产虽然没有实际分割,但根据继承法,此财产已经成为了继承人的财产,该继承人死后,当然继承人的继承人有权继承该财产。而且,转继承不但能发生在法定继承之中,还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之中,转继承人也不限于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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