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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继承人需要承担怎么样的义务
2019-12-02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一、转继承的概念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继承人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

  实际接受遗产已死亡的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称为转继承人,已死亡的继承人称为被转继承人。转继承是继承遗产权利的转移,只不过是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尚未取得遗产或接受遗产,就已去世,其应继承的遗产转归自己的继承人继承,因此,实际上是两个继承连续发生,一并处理。

  1、但继承法第2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的,就视为接受继承。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2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 ”

  据此,转继承制度实际上在我国已得到确认。

转继承人需要承担怎么样的义务

  二、转继承人需要承担怎么样的义务

  转继承人的义务可按继承法中,规定的继承人义务执行:

  1、偿还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债务以他的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另外,附义务遗嘱继承或遗赠,如义务能够履行,而继承人、受遗赠人无不正当理由不履行,经受益人或其他继承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附义务那部分遗产的权利,由提出请求的继承人或受益人负责按遗嘱人的意愿履行义务,接受遗产。

  2、执行遗嘱的权利义务。

  3、继承人有管理遗产的权利和义务。

  尤其是哪些实际占有遗产的继承人,在遗产分割以前应认真管理遗产。

  三、什么情况下继承人无权继承遗产

  继承权丧失的法定事由: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绝对丧失)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绝对丧失)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因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而丧失继承权的,属于继承权的相对丧失。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绝对丧失)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当然丧失继承权。

  如果有以上4种情况的,继承人无权继承遗产。

  以上就是“转继承人需要承担怎么样的义务”的相关法律内容。转继承人的义务可按继承法中,规定的继承人义务执行。比如偿还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债务以他的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执行遗嘱的权利义务和管理遗产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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