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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有没有时间限制?
2017-09-18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现在很多人都会在生前立下遗嘱,方便子女在遗嘱人过世后继承遗产,但是遗产继承应该及时进行,如果关于遗产继承出现纠纷的时候,需要在一定的时间内及时诉讼,即遗产继承的诉讼是有时间限制的,如果不及时进行,权利人就可能会丧失胜诉权。下面就是关于遗产继承诉讼时效的详细内容,详情见下文。

  在发生遗产纠纷的时候,是需要进行民事诉讼的,那么遗产继承是否有时间限制呢?按照法律规定,关于遗产继承的诉讼行为也是有诉讼时效的,关于该诉讼时效的详细内容,请看下文。

  一、什么是遗产继承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

  二、什么是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即丧失依诉讼程序保护其权利的可能性的民事法律制度。即,过了时效再起诉,除非对方自愿,否则权利人丧失胜诉权。

  三、关于遗产继承诉讼时效的相关法律规定

  发生继承后,继承人应及时协商进行财产分割;对协商不成,建议及时考虑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以免过了诉讼时效,自身的权利得不到法院的保护。

  依照继承法第八条之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又进一步规定:

  1、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致继承人无法主张继承权利的,人民法院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

  2、继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二年之内,其遗产继承权纠纷确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期间,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

  3、继承人因遗产继承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效即为中断。

  4、自继承开始之日起的第十八年后至第二十年期间内,继承人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的,其提起诉讼的权利,应当在继承开始之日起的二十年之内行使,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行提起诉讼。

  根据上述文章内容,我们可知,在继承遗产发生纠纷的时候,是需要及时进行诉讼,不然过了诉讼时效,权利人就会丧失胜诉权。一般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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