侄子过继养老送终 亲兄弟闹上法庭争遗产
2015年10月13日上午,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就依法审结了一起遗产继承的纠纷案。事情还得从20多年前说起。1988年,已经50多岁的李老伯,一直没有娶妻生子。而李老伯的哥哥膝下有三个儿子,分别为李国、李某、李昌,都已各自成家。
为了让李老伯老有所依,经原郑州市邙山区(现惠济区)毛庄乡法律服务所协调,决定由李某夫妇赡养李老伯,并签订一份协议。协议约定,李某夫妇负责李老伯就餐、看病及殡葬等问题的所有费用;李老伯将来去世后的家庭财产,由李某继承,其他人不得干涉。李国、李昌负责赡养父亲,父亲的一切财产由李国、李昌继承平分,李某一概不分。
协议签订后,李某夫妇就主动承担起了照顾李老伯的义务,并把他当作自己的父亲照料,直至李老伯去世。
拆迁补偿款被冒领 亲兄弟闹上法庭
2013年,李某所在的村庄进行城中村改造。按照拆迁政策,李老伯遗留的140平方米宅基地应按三层每平方米300元进行空补补偿及奖励。李某夫妇满心欢喜地去领取补偿款和奖励时,却被告知空地的补偿费用15万余元已被大哥李国领走。
李某夫妇赶紧找到大哥想要回这15万余元,却被大哥一口拒绝。李国认为地上附属物是当年自己出力给李老伯盖的,这15万余元应该归自己所有。无奈的李某夫妇一纸诉状将大哥李国告上法庭,要求退还拆迁补偿款15万余元。
继承纠纷频发 法官提醒早立遗嘱
惠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李某与其叔叔李老伯达成的赡养协议合法有效,且已实际履行。另外,按照城中村改造的政策,补偿并非按照地上附属计算,李老伯宅基地的补偿费、空补补助费等应由李某继承。现被告李国领走部分补偿款,应予以偿还。惠济区人民法院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判决被告李国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李某拆迁补偿款15万余元。
惠济区人民法院法官王精一说,这起案件是一起物权纠纷,但实际上是由遗产继承所引发的。近年来,惠济区人民法院受理的继承案件中,多数是因为征地、拆迁而引发,而父母不给孩子留下遗嘱也是继承案件频发的原因之一。“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现在很多父母还没有意识到给孩子留遗嘱的重要性,所以多数继承案件只能通过法定继承来判决。”惠济区人民法院一名法官说,个别子女并不满意法定继承的判决,因此导致了亲情之间的矛盾。由此看来,对于继承案件而言,不但需要依靠法律来解决,更需要社会道德来调节,父母给孩子立好遗嘱尤为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