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网-行业领先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离婚法律服务
首页
找律师
法律咨询
网站地图
[城市切换]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徐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保定
长沙
长春
泉州
常州
惠州
贵阳
昆明
盐城
潍坊
金华
石家庄
济宁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呼和浩特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首页
找律师
离婚问题
婚姻法规
婚姻知识
婚姻案例
婚姻新闻
我的位置:
离婚法律网
>
继承法
>
继承权
> 正文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
2005-11-16
作者:未知
来源:离婚法律网
遗产的法定
继承
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
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上一篇:哪些情形导致丧失继承权?
上一篇:法定继承权和遗嘱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证明和材料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
标题:
内容:
请输入您的问题内容,问题说明越详细,回答也越准确
电话:
离婚律师为你解忧
家庭暴力认定及赔偿标准
离婚协议书范本2015
离婚的条件2015
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抚养费包括什么
热门标签库
离婚咨询问题
抚养费
抚养权
离婚手续
离婚程序
离婚诉讼
婚前财产
离婚咨询问题
抚养费
抚养权
离婚手续
离婚程序
离婚诉讼
婚前财产
按地区找律师
广东
辽宁
云南
宁夏
青海
四川
西藏
新疆
浙江
广州
甘肃
重庆
北京
上海
江西
江苏
广西
山东
山西
陕西
安徽
福建
海南
贵州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吉林
天津
内蒙古
黑龙江
继承权知识排行榜
01
如何确定继子女继承权
02
哪些情形下丧失遗产继承权
03
遗产继承纠纷起诉律师如何收
04
继承权的主体包括哪些人
05
放弃继承可以逃避债务吗?
06
放弃继承权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07
发生继承权纠纷怎么解决
08
遗产继承权公证手续怎么办理
09
遗腹子有继承权吗?
10
“小三”的孩子有继承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