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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有什么区别
2021-04-29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继承可以按照法定继承或者是遗嘱继承。法定继承顾名思义就是按照法律规定去继承相关财产。那遗嘱继承就是按照遗嘱写得去继承。那么,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有什么区别?哪些情形适用法定继承?下面跟离婚法律网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一、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有什么区别

  财产的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形式。两者之间的区别主要是:

  1、法定继承是指按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遗嘱继承是指按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其遗产所进行的继承。法定继承是按法律规定的范围、顺序来进行的;而遗嘱继承则是按财产所有人生前的意思来继承的。

  2、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和赡养扶养情况来确定的;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财产所有人在遗嘱中确定的;

  3、遗嘱继承人必须是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而法定继承人不一定都是遗嘱继承人。因为在遗嘱继承中,根据财产所有人的生前意愿,遗嘱继承人既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中的若干人。哪些法定继承人能够继承遗产,这要取决于遗嘱的内容。

  4、我国实行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也就是说,对公民个人遗产的继承,如果财产所有权人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必须按遗嘱继承,而不能按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有什么区别  

  二、哪些情形适用法定继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被继承人生前未与他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或虽订立遗赠扶养协议,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协议已失去法律效力的。

  2、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遗赠,或虽立遗嘱、遗赠,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所立遗嘱、遗赠无效或部分无效的。

  3、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

  4、遗嘱继承人放弃遗嘱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领遗赠的。

  5、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受遗赠人丧失遗赠受领权的。

  三、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如何确定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指在适用法定继承方式时,什么人可以作为死者遗产的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第十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我国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

  另外,根据《继承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死于被继承人之前的子女的直系血亲可作为代为继承人。由此可见,夫妻、父母子女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继承法》规定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怎样认定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有没有尽到主要赡养,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有什么区别”的详细内容,如果还有其他不懂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离婚法律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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