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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行使继承权
2017-06-28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看到一些关于“继承权”的纠纷,大多数发生在再婚家庭或是家庭中子女比较多的情况下,那么对于继承权我们在实践中该如何行使?针对这一系列关于“继承权”的问题,让我们一起来在下文中了解这方面的具体内容吧。

  一、如何行使继承权:

  行使继承权,必须依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依法行使。

  法定继承人按《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指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在行使继承权时,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人开始继承时,应当按照继承法办理,死亡人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遗赠抚养协议执行。

  继承人是不满六周岁以下的儿童或者精神病人,应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继承权、受赠权的行使由法定代理人行使。

  继承人是已满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应认定为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行使继承权、受赠权时,应由其法定代理人行使或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

  法定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行使继承权、受赠权时,不得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如果法定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放弃继承权、受赠权的行为无效,法定代理人有明显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代理行为无效。

  因行使继承权而引发继承纠纷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诉讼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人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二、子女能放弃继承权吗?

  继承权作为一项权利,继承人有放弃的自由。首先,必需是继承人本人作出放弃的表示,他人包括继承人的监护人都无权放弃。其次,继承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第三,放弃继承权须在特定时间作出。《继承法》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须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表示。遗产分割后,遗产已经变成继承人的财产,此时放弃的是所有权而不是继承权。第四,继承人放弃继承不得损害他人利益。比如,放弃继承权致使其不能履行法定的抚养、扶养、赡养义务,或其他债务履行的,放弃无效。第五,放弃继承权须以法定方式作出。在诉讼前放弃的,须以书面方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表示,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为有效;在诉讼中,继承人口头向法院表示放弃的,继承人在笔录中签名,该放弃也有效。

  继承人放弃继承后反悔的,须在遗产处理前提出,并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承认。

  因此子女是可以放弃继承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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