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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尽赡养义务有继承权吗
2013-07-25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核心内容:父母含辛茹苦的养育着自己的孩子,孩子终于长大成人了,父母也老去,需要孩子的照顾,但现实中却存在很多子女不赡养自己父母的现象,不但如此还想在父母去世后争夺遗产,那么他们有权利继承遗产吗?下文离婚网小编结合案例给您讲解。

 
  李女士咨询:
 
  我妹妹和妹夫的户口落在我父母房屋所在地名下,妹妹和妹夫没有子女,也不住在这套房屋里照顾我的父母。房产证上只写有我父母的名字,他们不考虑立遗嘱。现在我妹妹得了重病,请问如果我妹妹去世后,妹夫是否享有这套房屋的继承权?
 
  离婚法律网律师解答:
 
  房屋是李女士父母的财产,不属于她妹妹夫妻的共同财产,并且她妹妹与妹夫也没有小孩,所以就不存在代位继承她妹妹有权继承份额的情况。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根据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李女士诉说,她的妹夫没有尽到主要赡养义务,所以他不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她父母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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