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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具有哪些特征?
2011-08-28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尽管继承权在不同的场合有不同的含义。但总的来说,继承权具有以下特征:

  (1)继承权是自然人基于一定的身份关系享有的权利;

  首先,继承权是自然人享有的权利;其次,继承权是以一定的身份为前提的权利。

  (2)继承权是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合法有效

  的遗嘱而享有的权利;

  继承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之分。继承权也有法定继承权于遗嘱继承权之分。法定继承权是法定继承中继承人享有的继承权,它来自法律的直接规定,只有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才享有法定继承权;遗嘱继承权是遗嘱继承中继承人享有的继承权,只有合法有效的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才享有遗嘱继承权,未在遗嘱中被指定未继承人的人尽管可能享有法定继承权却不能享有遗嘱继承权。

  (3)继承权的标的是遗产;

  遗产是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的,既包括积极财产,也包括消极财产,但不包括身份利益。因此继承权是一种财产权。没有遗产,不发生继承,也就不能实现继承权。

  (4)继承权是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可行使的权利。

  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前,继承权仅是一种期待权,继承人不能实现继承权;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权才成为既得权,继承人才可行使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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