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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孙女可以代位继承外祖父的遗产
2011-07-16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外孙女可以代位继承外祖父的遗产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的成立,必须具备相关的条件,如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不受辈分的限制,同时,被继承人已经死亡的子女必须生前享有继承权。除此,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

  案例:任老汉是一位高级工程师,有一子一女。2年前,任老汉的女儿因车祸身亡,留下一个女儿。不久,任老汉也因伤心过度去世,留下了8万元存款。任老汉的儿子将财产全部拿走,任老汉的外孙女认为自己也有继承权。于是,她将舅舅告上法庭,要求继承外祖父的遗产。法院最终支持了她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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