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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人不尽赡养义务怎么办?
2017-05-17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都会遇到自己的父母比自己的爷爷奶奶先去世的情况,这个时候就需要代位继承,如果代位继承的话是不是要对被代位继承的人尽赡养义务呢?可能很多人都比较关心这个问题,今天小编就搜集整理了以下资料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可以对您有所帮助。

  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被代位继承人,简称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人称代位继承人,简称代位人。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权利,叫代位继承权。

  【咨询】

  律师,您好。母亲去世多年,孙子作为代位继承人是否要对被继承人尽到赡养义务才能继承?

  【答疑】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己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己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果你的祖父母无其他子女赡养或其他子女无力赡养,作为孙子的你有义务赡养老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第四款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所以,代位继承并非必须付出赡养义务,只有在祖父母子女死亡或无力赡养的条件下,并且孙子女具有负担能力的条件下,代为继承人必须承担赡养的义务。

  代位继承的人是必须要对被代位继承的人尽赡养义务的,且不说有这个义务,就是被代位继承的人已经老了,没有生活能力了,我们作为后辈处于孝敬也是要赡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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