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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中能不能使用代位继承
2017-04-21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继承纠纷的发生率也越来越高。大家都知道继承包括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那么代位继承适用于遗嘱吗?在我国的法律里面有没有相关规定?现在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遗嘱继承中能不能使用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未丧失继承权的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其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从法理上讲,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所派生出来的一种继承方式,是法定继承的一种补充形式,又称之为间接继承。代位继承作为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适用法定继承的相关法律规范来确定继承人的范围、顺序及遗产分配份额,只有在法定继承中才能发生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属于法定继承的范畴,从代位继承人范围到代位继承时的遗产分配原则,都是法律直接规定的,他人无权任意变更。

  而在遗嘱继承中,因为遗嘱在继承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所有遗嘱继承人死亡时并不享有继承权,因而其晚辈直系血亲就没有代位继承的权利,故遗嘱继承中不适用代位继承。

  二、代位继承的条件是什么

  代位继承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代位继承必须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也就是子女必须先于父母死亡。

  2、有代位继承权的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并且不受辈份的限制,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有代位继承的权利,而被继承人的旁系血亲和长辈直系血亲都没有代位继承的权利。

  3、代位继承人不管是一个人还是几个人,他们一般只能继承他们的父亲或是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4、继承人因违反法律规定而丧失继承权的,他的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只有完全具备以上四个条件,代位继承才能发生。

  按我国《婚姻法》第11条规定,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这是对法定继承的补充,与遗嘱继承在性质、范围、条件等方面是不同的。我国《继承法》规定,只有法定继承才能代位继承,遗嘱继承不能代位继承。除此之外,代位继承还需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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