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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的构成要件与内容
2011-08-25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1.代位继承的构成要件:

①被继承人死亡;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③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没有丧失继承权。④代位继承不适用遗嘱继承

 2.代位继承的内容:

①由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该已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分配该已死亡的子女可以分得的遗产份额。②代位继承没有辈数的限制。③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无论其是否再婚,依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时,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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