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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后引发的三大猜想
2011-08-17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8月134日开始实施。其中有关房产的规定,引起广泛的热议和争论。可以大胆猜想,婚姻法新解释不但将改变年轻人的择偶观,也会影响到他们的消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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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发布(全文)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解读

 

  猜想1:

  还按揭也要AA制婚姻法新的司法解释实施后,将会有更多的夫妻将在房产贷款上AA制,各自负责自己婚前或者父母出资购房后的按揭还款,不再由收入较高的一方来担按揭“大梁”。

  因为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对婚前财产是明确作了规定的: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

  猜想2:

  伪裸婚或将流行伪裸婚,就是假装裸婚。高房价时代,很多年轻人买不起房,但他们的父母却有这个能力。按照新解释,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所以,会有一些家长,会在儿女结婚后再出资为子女买房。所以,结婚的时候,两人是没房子的,也就是伪裸婚。

  猜想3:

  未婚同居将增多在微博上,在论坛里,成百上千个网友有这样一种观点:这房子分得这么清楚,干脆不结婚,就同居算了。“新解释对婚后房产的界定引起争议,并不是因为涉及男女平等,而是把婚姻当成了利益博弈,楚河汉界划得一清二楚,把家庭当成了生意场,经济财产凌驾于爱情、亲情、人伦之上。若如此,你干嘛结婚啊,同居足够了。”一位名叫“西门不暗”的网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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