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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会不会输给房子
2011-08-16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当爱情遇上房子

  去年曾经看到一个消息,说是北京女孩约3成要嫁给有房子的人,而且房子不能是按揭、需要长期还款的。出于中国人有家一定要有房的传统观念,这种想法“现实”了一点也比较正常。不过所谓真理总掌握在少数人手里,这种想法多有不现实、不合理之处。

  首先,现在北京房价二环线以内的房子平均价已达到1万元以上,60平方米的房子差不多要60多万元。北京市目前的人均年收入为1.7万元,未婚的男子事业刚刚起步,即使3倍于人均可支配收入,不吃不喝也要近20年才能买房。当然也有一个融资渠道,就是由父母资助。这也是中国特色,美国人以自立为荣,中国的不少人以接过父母给的钱为天经地义的事。可是中国的父母在将子女扶养成人后,难道还要置养老、医药费于不顾,为子女终生奉献吗?难道中国子女都是长期套在父母脖子上的经济枷锁吗?同时,如果现在的女孩子结婚之后,“不幸”生了儿子,以后儿子碰上无房不嫁的女朋友,届时不知做何感想。

  其次,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可见,夫婿的选择是非常重要的。女孩恐怕更应该嫁给一个人品端正,诚实正直,积极进取,爱妻顾家,虽然暂时没有什么成就,但是走对人生道路的人,而不是首先要有房子的人。国外有人曾调查许多70岁左右的老人,问他们一生当中最后悔什么,排在第一的是因年青时不努力,结果事业无成(占70%),其后是选错了伴侣,第三是不注意身体,结果老年时健康状态不佳,只有13%人后悔一生当中没有赚到足够的钱。建议听听老人言,免得到晚年陷入悔恨之中。到底婚姻是以爱情为基础还是以房子为基础?答案是不言而喻的。富兰克林曾说:要当美国议员,必须有50美元的财产,如自己没有50美元,可有头相当于50美元的驴子,就可以当选美国议员,如果驴子死了,就要下台,那到底当议员的是自己还是驴子呢?同样,女孩要嫁的是人,还是要嫁给一套房子,并嫁一(房)送一(人)?

  第三,在家庭中,夫妻双方应建立一种平衡,平衡的婚姻才能相敬如宾,也有利于一起慢慢变老。要双方平等对待,就要有一种意识,可是人的意识是建立在物质基础之上的。正因为妇女经济收入的提高,社会地位才得以快速提高。如房子是男方单独买的,逐渐地,男的就会想,这房子是我买的,这个家是我的。女方也会意识到这个问题,人在屋檐下,不知不觉就会低头,从而在越来越多的事情上做出让步,慢慢地女方可能失去一些原则,失去家庭中平等地位。这当然是对幸福的一种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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