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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婚后“没一天不想离婚”
2011-08-13作者:未知来源:离婚法律网

  某报社女编辑沈新不堪家庭暴力,在一次争执中将丈夫杀死。昨日,二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死者家属提出刑事附带民事索赔,金额百余万元。

  乳房被刀划 妻子杀丈夫

  昨日近10时许,被告人沈新被带进法庭,她身材消瘦,一路上一直低着头。

  检方起诉称,2010年7月2日凌晨,在朝阳区家中,沈新与丈夫高琦发生争执,后持刀刺高,致高死亡。

  沈新的供词称,事发当晚8时许,她已在地下室沙发上睡着。丈夫回家后躺在二楼卧室的床上,打电话将她叫上楼。“他大声命令我脱光衣服”。

  在争执过程中,丈夫抽出一把水果刀,照着她乳房划了一刀,并命令她把刀上的血擦干净。沈新称很疼想去擦点药,但丈夫不允许,让她穿上胸罩给他按摩。其间手只要稍微停一下,丈夫就会破口大骂。

  她的供词里提到,丈夫一直威胁“把你乳房割下来!”她很害怕,就趁他起身拿刀的时候抢先一步拿起刀,向他脖子狠狠划去。两人争夺刀,丈夫慢慢躺在床上,没了声音。沈新拨打了120。急救人员到达后,证实人已死亡。她拨打110自首。

  厚相册留下丈夫施暴证据

  沈新提供了一本厚厚的相册,是丈夫实施家暴的证据。照片上,她的脸、大腿、背部、手背,有多处大块的青紫和伤痕。沈新说,照片是在不同时期被家暴后由朋友帮她拍的。

  她提供给警方的录音里,她向丈夫哀求“求求你别打了”,但高琦一直在辱骂。

  经鉴定,高琦身上一共有三处刀伤,脖子和腹部上各有一刀致命。沈新的律师表示,沈新属于防卫过当。

  死者家属索赔百余万

  死者高琦的家属提出一百万余元的刑事附带民事索赔金额。其代理律师表示,高琦生前在知名大型企业任高管,“年薪高达百万”。据他称,高琦与前妻曾有过8年婚姻,高琦从未对前妻施暴。

  该律师说,查阅卷宗后,认为沈新的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案件还有3处疑点。他提出,沈新供述称高琦曾拿刀划伤她的乳房,但公安机关鉴定,刀上并没有高的指纹;另外,事发时两人争夺刀,但现场的足迹鉴定中,床边并没有高的足迹。最后,他认为,事发凌晨1 点,但沈新2点才拨打120,错过了救助的最佳时间。

  目前案件尚未宣判。

  闪婚后“没一天不想离婚”

  案卷显示,今年42岁的沈新曾是某报社的编辑。2008年,快“奔四”的她经朋友介绍,认识了离婚并小她五岁的高琦。高是一家知名企业高管,收入丰厚。 共2页: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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